基本情况
厚达律师团队通过据理力争、补强证据,案件实现全胜,为客户李某争取到数十万元租赁费。
厚达|案情回顾
本案委托方为原告李某,原告李某将几十台铲车租给被告许某使用,约定月租金为数万元,被告使用后,共产生数十万元租赁费拒不支付。委托我律所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支付租赁费及逾期付款损失。
厚达|团队努力
接受到原告委托后,厚达律师团队迅速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、分析。发现能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撑诉讼请求,并且假如被告不到庭,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将更加严格。在此情况下,厚达律师团队指导客户进一步搜集、补强证据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历时4个月,本案终落下帷幕。
在这段时间里,我所律师全力以赴,搜集大量材料,梳理、补强证据,在法庭上据理力争。用法律条文的精细解读、细心精湛的专业素养以及不懈努力,为客户争取到最大利益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 条第五百七十七条、第五百七十九条、第六百四十六条、第七百零三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法院判决:被告许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租赁费及逾期付款损失。判决后被告未上诉,目前进入执行阶段。
参与办理此案的厚达律师团队成员
石琳 汪丽丽 许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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